
女子婚后1年得知丈夫12年前就患有艾滋病,女子崩溃,网友爆评
婚姻里最忌讳的,或许是藏在暗处的秘密。当一张婚检报告上的异常被刻意掩盖,这段看似平静的关系,早已埋下随时会引爆的地雷。重庆云阳县的这起案例,撕开了婚姻中诚信与隐私的模糊地带,也让更多人开始思考:走进婚姻前,哪些秘密必须说出口?
据2025年7月31日的报道称,2023年2月,女子阿芳和男子阿华在云阳县登记结婚时,按流程做了婚前检查。那时的阿芳大概以为,这张盖了章的报告就是给婚姻上的第一道保险,却没料到,报告里藏着一个被刻意隐瞒了12年的秘密。
2024年3月,一次偶然的机会,阿芳得知丈夫阿华早在2012年就确诊感染了HIV(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艾滋病),而这个秘密,阿华居然隐藏了整整12年,从阿华与阿芳恋爱到两人登记结婚,阿华始终一字未提。
这个消息像块巨石砸进阿芳的生活。原本以为的“平淡婚姻”瞬间变成了一场骗局,阿芳的精神状态立马就崩溃了。2025年1月,诊断书上“焦虑抑郁状态”几个字,成了这段关系给阿芳留下的最沉重印记。阿芳带着满心的震惊与痛苦,阿芳把阿华告上了法庭,要求撤销这段婚姻,并索赔5万元精神损失。
法庭上,阿华的辩解显得有些苍白。他说两人是“形式婚姻”,婚前就约定好不要孩子、不发生性关系,所以觉得没必要提自己的病情。他还强调,婚检机构当时也没把HIV阳性的结果告诉阿芳,责任不该全算在他头上,婚检机构也应该承担责任。
不过,法院的判决清晰地划清了界限。法院审理认为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53条,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,婚前必须如实告知另一方,否则,对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。而艾滋病作为明确列出的“重大疾病”,不仅具有高度传染性,且目前无法根治,会直接影响婚姻的基础安全。至于“形式婚姻”的说法,法院指出,婚姻的核心是法律承认的配偶身份及相应权利义务,无论是否有性生活,隐瞒重大疾病都是对另一方知情权的严重侵犯。最终,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被依法撤销,阿华被判赔偿阿芳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。
判决一出,网友的讨论像潮水般涌来,理性的声音里藏着对婚姻本质的深层思考。
有人从诚信角度直言:“婚姻说到底是场基于信任的契约,不管是形婚还是传统婚姻,健康状况这种可能影响对方权益甚至生命安全的事,藏着掖着就是破坏契约。别说HIV这种严重传染病,就算是其他可能遗传或影响共同生活的大病,婚前都该说清楚,这是做人的底线。”
也有网友聚焦隐私权与知情权的边界:“个人隐私确实该保护,但得有个度。就像HIV这种病,它不是单纯的‘个人事’,因为存在传染风险,对方有知情权来保护自己的健康,这时候隐私权不能凌驾于他人的基本权利之上。法律这么规定,其实是在平衡两种权利,避免有人用‘隐私’当借口伤害别人。”
还有人关注到婚检环节的争议:“婚检机构只把结果告诉一方合理吗?如果查出重大传染病,是不是该有更严格的告知流程?比如明确告知双方,或者至少提醒患病一方必须主动告知,不然婚检的‘预防’作用就打了折扣,反而可能成了隐瞒的‘帮凶’。”
更有人从法律意义上解读:“法院的判决其实在强调,婚姻里的‘诚实’不是道德绑架,而是法律义务。尤其是女性在婚姻中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,法律明确‘重大疾病必须告知’,就是在给弱势方撑伞,避免有人利用婚姻钻空子,这是对婚姻中基本公平的守护。”
说到底,这起案例不只是两个人的纠纷,更像一面镜子,照出婚姻中诚信的重量。法律划下的底线很清晰:重大疾病必须告知,这不是对个人自由的束缚,而是对两个人未来的负责。婚姻可以有千万种形态,有人追求激情,有人选择平淡,甚至有人约定“形式婚姻”,但无论哪种,“诚实”都该是底色。少一些藏在暗处的秘密,婚姻里的“地雷”才会少一些,走进婚姻的人,也才能更安心地交付信任。或许未来,随着婚检制度的完善和社会认知的提升,“婚前隐瞒重大疾病”的事会越来越少,毕竟,好的关系,从来都容不得欺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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