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足协纪委原主任王小平不服判决,竟将被告人席一脚踹翻!网友爆评
7月30日上午,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,将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原主任王小平推至舆论聚光灯下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,罚金七十万元,同时明确其受贿所得及孳息将被依法追缴,上缴国库。这一结果的背后,藏着一段与中国足坛反腐风暴紧密交织的案件细节,也引发了公众对司法公正与足坛生态的广泛讨论。
时间拉回2022年11月,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被查的消息,拉开了本轮足坛反腐的大幕。截至目前,已有14名曾在中国足协系统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或教练员的人员相继落马,王小平案正是其中备受瞩目的一环。与其他案件不同的是,王小平从被移交检察院起便否认受贿指控,成为系列腐败案中罕见坚持自辩无罪的个案。控辩双方在罪与非罪的认定上分歧明显,这也使得案件进展较其他同类案件更为缓慢。
此次一审判决中,法院认定的受贿金额为545万元,较检察机关最初指控的645万元减少了100万元。即便如此,依据《刑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受贿数额超过300万元即构成“数额特别巨大”,量刑起点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这意味着十年六个月的刑期并未超出法律框架。但在宣判现场,王小平听到判决结果后情绪激动,竟然抬起脚,直接踹翻了被告人席,其亲属随后向媒体证实,他对判决结果不服,将提起上诉,其律师也将继续为他做无罪辩护。
这起案件的细节一经披露,便在网络上掀起了讨论热潮,网友们的评论围绕量刑尺度、司法公正与足坛现状展开,观点多元却各有侧重。
不少网友将目光投向量刑的横向对比。有人提到“不到600万元判十年,那几千万、几个亿的该判多少年?”,直言王小平的刑期与其他更大额受贿案例相比显得失衡;也有人调侃“几百万在贪腐圈里算清流了,肯定不服”,暗指足坛乃至更广泛领域可能存在的更大规模贪腐;还有人从法律条文出发,解释“300万以上属数额特别巨大,量刑十年起”的标准,但也困惑“实践中似乎更看重情节,多少个亿都难判重刑,这让法律显得有些尴尬”。
对于王小平在法庭上踹翻被告席的行为,网友态度泾渭分明。一部分人认为“这是蔑视法庭,罪加一等”,呼吁应追加刑期;另一部分人则从其情绪背后推测原因,“他心里不平衡吧,觉得自己贪的不算多,却判得不算轻”,甚至有人直言“换作是我,可能也会不服”。
还有评论将案件与中国足球的发展现状关联起来,“这帮蛀虫把14亿人的大国,愣是搞不出一支能跨出亚洲的球队”,认为对这类损害行业生态的腐败行为量刑过轻,呼吁“判终身监禁”。也有人关注法律细节,比如“罚金70万,受贿所得已被追缴,这笔钱从哪里来?”,或是探讨“是否存在将正常收入误判为受贿所得的可能”,体现出对司法程序严谨性的关注。
值得注意的是,有网友从制度层面提出思考,“如果50万以上就判重刑,会不会减少贪腐?”,也有人理性指出“量刑需兼顾数额与情节,退赃、立功等都会影响结果”,展现出对法律复杂性的理解。
从这起案件及网友的讨论中不难看出,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始终鲜明。王小平案作为足坛反腐的一环,其审理过程与判决结果,不仅关乎个体的法律责任,更牵动着人们对行业肃清、制度完善的期盼。无论上诉结果如何,案件所引发的关于量刑尺度、权力监督的讨论,都将成为推动法治建设与行业健康发展的镜鉴——法律的威严既在于对违法者的惩戒,更在于让每一起判决都经得起事实与公众的检验,唯有如此,才能真正筑牢公平正义的防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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