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妈妈给女儿陪嫁40万,离婚时却属夫妻共同财产,法院的判决惹争议
母亲为女儿陪嫁40万,离婚时这笔钱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,法院判决引发争议,据相关法律规定,陪嫁物品属于女方婚前财产,但法院判决认为该笔款项在婚姻期间存在,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,此案例涉及法律条款的解读和适用问题,引发公众对财产分割和婚姻法律制度的讨论,关于此事的争议仍在持续中。
日前,山东蒙阴县法院判了一个案子,不少人看了都在讨论,这个案子说的是一对夫妻离婚时,女方的嫁妆到底该算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的。
据7月13日的报道称,事情需要从2023年说起。那年的1月,女子徐某和男子胡某领了结婚证,到了3月份,两人办了婚礼。婚礼现场挺热闹,徐某的妈妈还举着个牌子,上面写着“陪嫁40万元及轿车一辆”,当时还有照片视频记录呢。可没过多久,徐某和胡某的感情就出了问题,到了2024年10月,徐某起诉胡某要离婚,但徐某主张:妈妈陪嫁的40万和车是单独给她的,离婚时应该将现金和车带走。胡某一听,不乐意了,胡某认为:徐某妈妈所陪的嫁妆是婚后才有的,况且,徐某妈妈举的牌子上也没说将嫁妆只给徐某,应该是夫妻俩共有的。
法院在审理此案的时候,徐某拿出了婚礼现场的照片视频,但牌子上只写着“陪嫁”二字,并没有约定嫁妆不让胡某分。尽管徐某的妈妈后来写了个说明,说是嫁妆只给女儿徐某,但这个说明是徐某和胡某打官司的时候才写的,又没别的证据能证明,法官觉得这个证据缺乏其他客观证据能够印证其单方赠与的意思,不能完全排除胡某也有份额的可能。最后,法院判决这40万的现金和车为徐某和胡某夫妻的共同财产。
对于这个判决,网上说啥的都有。有网友觉得,彩礼和嫁妆本来就是为了结婚才给的,谁掏的钱就该归谁,再看看夫妻俩过了多久,日常花了多少,适当扣点,剩下的还给原主人就行。还有人提到公平性,说要论清楚男方给了多少彩礼——要是没给,或者给的不到10万,那女方嫁妆就该归女方;可要是嫁妆其实是男方出的钱,为了给女方撑面子的,那就该归男方。
也有人犯嘀咕,“彩礼返还,嫁妆平分?”这话听着就有点不对劲。有网友干脆说,彩礼、三金这些,还有嫁妆,谁出资就该归谁,婚礼花的钱俩人平摊,份子钱之类的算共同财产,这样才合适。更有人从老理儿上说,陪嫁、陪嫁,就是跟着姑娘嫁过去的,现在不嫁了,那嫁妆肯定得跟着姑娘回来啊。
还有人举例子,要是男方给了10万彩礼,女方带了10万嫁妆,离婚时这嫁妆算女方的还是俩人共有的?这问题问得挺实在。也有网友提醒,还是婚前给孩子买好车房靠谱,省得婚后说不清。
网友们对于判决的看法也不一样,有人觉得这是胡某钻了法律空子;也有人说就该这么判,能抑制借结婚骗彩礼的风气。但不少人觉得不合理,说自古陪嫁就是女方的私产,这么判说不过去。甚至有人直接质疑“判决合理吗?”“什么法院乱弹琴”,觉得法官不懂老理儿,这么判不道德。
其实,这个案子说到底,还是卡在“证据”上。徐某的妈妈陪嫁时没明说只给女儿,妈妈后来补充的说明又没旁证,法官只能按现有证据来判。网友吵来吵去,核心还是觉得“情理”和“法理”没对上——老理儿觉得嫁妆是女方私产,但法律讲的是证据是否扎实,是否能排除合理怀疑。这个案子提醒大家,结婚时要是涉及到大额财物,不管是彩礼还是嫁妆,最好都明明白白说清楚,最好有书面约定,别觉得不好意思,不然真到了离婚那一步,空口白牙说不清楚,再有理也难赢。毕竟过日子可以糊涂点,但涉及到财产,还是先把丑话说在前头,就能避免日后扯皮。
声明:取材网络,谨慎辨别